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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一定要注意这些?

发布时间:2017/9/14 11:04:13     阅读数:

交通事故私了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私自解决的过程。由于未经过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如果后期产生纠纷的话就很难进行处理。那么在进行交通事故私了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私了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俗称的“私了”是以意思自治为基础,未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处理方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剐碰占了事故的多数。在实行当事人和解制度后,事故解决的方式简单了,手续简单,时间节约,特别是对于营运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比如说出租车,停运损失的扩大对任何一方都不是好事,对于责任一方固然不利,但对于损失一方来说,即使事后能够得到赔偿,多数情况下不能全部弥补自己的停运损失。

但并非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通过快速撤离解决,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而不必报警:

1、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没有争议。 2、只有轻微没有人身伤亡,而且对于基本事实没有争议的。

同时私了后的纠纷,其后遗症也有不少,比如说私了后不履行赔偿,反悔等等。如果双方在事故现场达成一致的协议后,对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依据协议书以及其他依据,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同样的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所以律师认为双方自愿协商解决不报警的,特别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私了时候该注意哪些,该做哪些事情呢?首先根据《程序》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这里所说的协议就是证据,协议里面对交通事故事实经过的叙述以及双方对赔偿责任的确定,就是证据的内容。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效力,法院往往会以双方达成的作为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协议的达成必须慎重。同时协议的内容必须完整,尤其应当注意里面对交通事故事实经过的记载和双方对赔偿责任的认可。

私了主要有两种形式

1、当事人双方私下当场了解,比如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赔偿。

2、当事人事故认定清楚之后,双方迅速撤离现场并及时到责任方保险公司报案、定损、理赔。(仅适用于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行人事故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才会受理。)

私了的适用范围

什么情况下可进行私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私了,需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无论是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抑或是人车事故,只要有人员受伤,就需要保护现场并立马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