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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网购手机拒收后举报卖家虚假宣传 法院这么说

发布时间:2017/9/11 9:55:05  来源:潇湘晨报     阅读数:

潇湘晨报9月11日讯( 记者周凌如实 习生刘萌萌) 日前,长沙的许先生很郁闷,他在长沙联通公司的天猫旗舰店买了10 台中兴手机,没想到收到的实物却和购买的完全不一样。徐先生当场选择了拒收。

在许先生看来,自己的这次经历是长沙联通公司存在" 虚假发货的合同诈欺",尤其是在广告宣传中的" 全金属一体化机身"、" 顶级摄像系统" 也是在欺骗消费者。许先生向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举报,天心工商分局最终作出销案决定,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维持了这一决定。

一气之下,许先生将天心工商分局和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了法院。9 月10 日,记者了解到,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均驳回了许先生的诉求。

许先生称,2016 年7 月5 日,他在长沙联通公司天猫旗舰店浏览,看到一款中兴天机7 高配(4g+128g)裸机,打出的宣传语是" 全金属一体化机身"、" 顶级摄像系统" 及" 目前支持最多打印机的移动设备,打印机支持率高达98%",心动的许先生当即购买了10 台该型号手机。

7 月9 日,许先生收到了手机,但在验货时许先生发现,收到的手机并不是他所购买的手机,于是当场拒收。7 月11 日,觉得自己被骗的许先生向天心工商分局提交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举报长沙联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虚假发货的合同欺诈行为;2、" 全金属一体化机身"、" 顶级摄像系统" 及" 目前支持最多打印机的移动设备,打印机支持率高达98%" 等广告宣传语涉嫌使用绝对化用语及虚假宣传,系违法广告。据此要求天心工商分局依法查处并对许先生依法奖励。

2016 年7 月15 日,天心工商分局立案调查,通过询问等调查取证程序后,认为许先生举报的违法事实不成立,遂于2016 年8 月29 日对其作出并送达《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告知许先生决定对该案作出销案决定。许先生不服,又向市工商局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市工商局于受理后,最终维持了天心工商分局作出的《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

对于两份结果,许先生都不满意,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雨花区法院审理认为,天心工商分局和市工商局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而且综合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长沙联通公司存在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及" 全金属一体化机身" 构成虚假广告,且无证据证明长沙联通公司在其网页上发布过" 目前支持最多打印机的移动设备,打印机支持率高达98%" 的广告宣传语," 顶级摄像系统" 中" 顶级" 二字是否属于" 最高级",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顶级" 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 最高级" 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已经失效,故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判决驳回了许先生的诉讼请求。

" 顶级" 二字是否属于" 最高级"?判决书显示为,天心工商分局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工商办字﹝2016﹞98 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顶级" 两字在广告中是否属于" 最高级" 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6﹞380 号)已经废止,对于" 顶级" 属于绝对化用语的认定,已经没有依据。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认为,一审法院对许先生关于" 顶级" 二字属于" 最高级" 用语的主张,因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支持而不予采纳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