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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nbsp;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nbsp;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nbsp;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nbsp;
?)拖欠租金累?个月以上的?nbsp;
?)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个月以上的?nbsp;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nbsp;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nbsp;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nbsp;
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