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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2017/7/8 22:05:16     阅读数:

很多人觉得合同成立以后就不应该解除,双方一定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有时因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合同的继续执行对双方都没有利,这个时候就需要解除合同。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解除,下面就请都嘉合同律师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样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