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合同到期前已违约,解除合同是否生效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于去年加盟一服装专卖店,合同期为一年(2008.8.1—2009.7.31)当时付加盟金7000元,首批拿货大概10万元,之又补货三四次左右。但因双方一些经营理念问题,导致总代理方于08年月10月份之后该停止供货。我一直支撑到08年月12月重新换了另一个品牌做,并同时也销售原来的那个牌子。

现收到原来总代理的一份解除合同通知。内容如下:您于2008年8月1日与我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加盟合同,此合同现已到期,因您在经营操作方面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我司决定不与您续约,即从2009年8月1日起,不得再销售我公司的任何产品并停止使用我公司的包括门头,厨柜,衣架,广告等一切带有我公司品牌标识的物品。我司将在8月初收回带有我公司标识的所有物品。如合同到期后,你再使用我司的标识类产品属侵权行为,特此通知。

对于现总代理这样一份解除合同通知,那我这边就真的不能再继续再销售他们的产品了吗?如果我继续销售对我会有什么后果,而且他们停止供货违约我能不能起诉了?如果起诉我有多大的胜算。

还有二点,1,在我与总代理这边进货时从未开具销售发票,并要我方将货款汇入私人帐户,像这种情况总代理是不是有涉赚偷税漏税行为,我是否可以到工商税务去检举。
2,加盟合同签订时是由这边省总代理的一个经理签名,由厂家盖公章,但是现在的解约合同通知是由这边的省代理发过来的,这是否生效。

2009/8/17 21:52:00
 律师回复区

郑宇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89702335
对方有违规或违约之处
2009/8/18 9:23: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周正伟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80566555
要看你所签的加盟合同,才能知道你们之间到底是谁先违约,才能判断总代理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至于总代理方是否有偷税漏税行为,你可向税务举报.解约通知要看所盖印章是否是原签约的公司,是谁在解约通知上签字
2009/8/18 18:58: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