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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我的交易合同有效吗?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各位律师:现在我遭遇一场房屋合同纠纷,敬请各位予以指点。
    屋主A有三间门面要出售,朋友B、C来邀一起购买,于是我们三人各
买了一间A的门面。并于去年9月办理好了房产证和国土证。现在,原租赁
A门面的租赁户D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判处我和屋主
A的房产交易合同无效,要求优先购买。我事先并不知道租赁方有优先购
买权,也不知道屋主A事先是否通知D要出售门面。现在,我的房子是合
法交易的,办证也是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我现在想根据交易合同,要已经属于我的门面,请问我的要求能成立吗?
2006/5/18 10:00:00
 律师回复区

刘建国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873144766
你好:你的合同合法有效,可以要回自己的门面。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如果租赁户的租赁期限不到,你不能要会门面。因为,侵害了租赁户的优先权的从你讲述来看是出卖方,和你没有关系。
2006/5/18 1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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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法律会保护你的权利,因为你是善意取得.
2006/5/18 2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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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除非承租人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房产证和国土证,法院一般不会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2006/5/18 2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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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按程序法及最高院的有关解释,对方律师的妻子,应当回避.而该法官没有回避,应视为程序违法,按法律的规定,该案一般应发回重申.
2006/5/19 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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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对不起,最后一字打错了,将“重申”改为“重审”。
2006/5/19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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