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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划拨土地转让的土地出让金问题。。麻烦请详细解答谢谢。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有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证。国有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0平方米,
但是性质为划拨土地,现在想转让土地,在当地国土局收费项目上查询到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由县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的比例确定。
我想详细咨询下,这个标定地价一般是多少。是否和当地基准地价价格一样。
就以湖南娄底为例的标定地价是多少, 如果太高那样被收了40%的出让金,那转让就没有意义了啊。。
麻烦律师们详细解答下。
2011/4/6 1:14: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划拨地非出让地,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并未交纳土地出让金。
2011/4/11 2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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