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经人介绍09年草率结婚,现在女儿一岁,女儿在我和公婆共同抚养四个多月后公婆带过去抚养,在生完女儿后我和老公一直分房睡,没有夫妻生活,一直吵吵闹闹,现在开庭后他家里也承认在女儿四个多月后一直在给她吃保健品,都是防癌抗癌的保健品,还有其它的一些保健品,我在10年10月16号搬出来。于28号起诉,在10年12月7号开庭,开庭时双方都同意离婚,我的要求是我要抚养孩子,男方每月300块抚养费,我的婚前财产我拿走,开庭快结束时,我的律师想给我争取2万块的经济补助,男方一听到这个要求就不同意离婚,现在法官就说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男方现在口头反悔不肯离婚了,所以到现在法院也一直没个结果。我想问一下依据法院程序,法院什么时候会下宣判结果?
2011/1/3 20: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