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977年左右,因我养父母没有小孩,其两位老兄在我奶奶的一句口头安排下每别将一女(我)、一儿(他)过继给老弟作儿女。1987年因政策关系,他与其亲生父亲以父子关系将户口迁入其他地方,转为非农业户口,随后其一直与其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2001年他与其亲兄一起将户口迁入原出生地居委会,户口上与其亲兄是兄弟关系。(此事没有任何协议)。请问现在他还是不是我养父母的养子?
就此事我咨询了民政部门,因我国1992年才颁布《收养法》,因此他们也回答不知道。现在我也不知道该问哪里了。特恳请律师为我帮忙。谢谢!
2006/7/18 22: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