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曹宇全)是一名即将入大学的学生,不好意思打扰您,现在我伯伯面临一起官司,特向您请教一下,请给我点方法:
我伯伯(曹庆喜)是一名包工头,大约三年前承接了一栋私人房(易进福)的建设。有一天,工地因故没有施工,只有少量木工在装架。这时有位木工(陈易)需要用提升机将木头降下一层,操作提升机的事本来工地有专人负责,那天因为没有施工,所以无专人看守,这时易金福刚好来了,说他可以来操作,这时陈易还站在提升机的起落架上,但他说不要紧之后,易金福就操作了提升机,这时事故发生了,提升机的钢绳断了,由于起落架和地面发生重大撞击,陈易的脊椎骨断了。陈易送进医院后,我伯伯送去了将近7万元的医药费,但易金福对此事不闻不问,此后陈易家人将工地上的施工器材拖到了家里,也由于此事,工地无法施工。此后,易金福将我伯伯告上法院,说他延误工期,并向我伯伯索赔。您认为此事是我伯伯理亏吗?这个案子打了好几次官司,由于房主易金福在娄底法院有关系,导致我伯伯几次官司都输了。今天早上(2010年6月12)日,还只有7点半,法院又强行将我伯伯带入法院,我伯伯还没有来得及漱口洗脸,请问法院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是不是违反了法律?我们家对法律知识不是很懂,所以特向律师您请教,希望您给我点建议
2010/6/12 12: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