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款6万多元,有两套住房,现住一套160平方米的产权房(市值30万左右),户口所在地还有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屋有居住权,有工作有收入。
现申请法院执行已有半年时间,执行了2万元就无法执行下去了;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对方160平米的产权房,法院迟迟不肯执行,说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房屋虽有居住权,但离工作单位太远了,要申请人给被执行人在现居住房同地段买套100平方米以上的置换产权房方可拍卖对方现住的房屋,总共只剩4万元的执行款,却要申请人花20多万先给对方买房,申请执行人都是年老体迈之人,根本无力去买置换房,只好提出给被执行人在现有住房附近租一套过渡房住,法院依旧不同意拍卖被执行人160平方米的产权房。
申请人该怎么办,买不起置换房就不能执行了吗?是否还有其他执行方法,求助大家。
2010/5/13 19: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