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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村干部公亡该怎么办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常德

我爸爸黄希胜是湖南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黄獭桥村村委会的会计,已经在此职位上将近8年了,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深得全体村民的认可,而且一直能急群众之所急。

  2009年11月27日下午3点半时因为征兵的事情,有村民要求他帮忙送村上公章去赫山区公安分局和武装部,因为我村距离公安局等需要一个多小时,当时连家都没回,直接由村部租车去市里办事,在办事图中在距离区公安局不远的地方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现村部和镇上都承认是因公身亡,但是都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论定。作为死者家属,我们已经找了民政局,劳动局,镇上说已找个组织部和人事局,但都说不在承办职责内。当时我们要求民政局的领导写个书面东西,说不在他们职责内,但是不同意写。请问律师象这种事情我该找哪个部门认定。

  我爸爸他们的工资是由区财政拨款,发的当选证书上盖的是省民政厅和泥江口政府的公章。因我爸爸上边还有将近80的奶奶,我奶奶以后的生活方面政府应该怎么考虑。
2010/1/8 21:53: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关键在于应先确认你父亲因公死亡,这个公务,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务,还是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公务,如系前者,则为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来决议;如系后者,则由政府(具体为履行政体职能的部门)来承担相关费用。
2010/1/10 2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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