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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这样的情况是否算销赃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一个朋友开打金店的,一天有两个人来卖东西,东西戴在脖子上,手中有发票,发票显示项链价值六七百块钱,由于是18k白金,市场回收价不高,回收价两百五十元,他说是城里大商场里买的,后来朋友又加了他十元,共260元收了,过了十来分钟,其中一人又过来拿出一个金戒指,说是萧山买来的,原价千把块钱,朋友称了大概4.5克左右,以830块钱回收了,他走出门口后,就被守候的警察抓住了,对于他们的东西是赃物,朋友并不知情,被派出所传唤协助调查,时间从5.30到凌晨2.30,期间有有四五小时分钟被关在拘留室,3点左右走出派出所,想问一下,这算不算销赃罪,回收金额是1090元,当时并不知情是赃物,价格也是市场价,派出所规定回收要身份登记,当时由于要回家,匆忙中没有登记,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09/9/16 16:49: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你朋友没有被刑事拘留,说明其并没有犯罪嫌疑了。
2009/9/16 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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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寿市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873188993
如果是在不明知的情况下,且支付了市场对价,那么就不构成销赃罪.没有登记身份证的行为只能算是违规行为.
2009/9/17 1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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