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乡一起来到深圳投奔一个河南的同学```他的一个老乡介绍我们进富士康`结果没进去``后来答应退还给我们600元 `就在当天退完钱 `我老乡进房间拿了他自己的毛巾被`我们走后`他硬说我老乡拿了他200元钱`因为他的钱就放在房间里`就我老乡一个人进去(我老乡说他没拿)``还把我们搞到派出所`那些民警问了几个话`就把我们搞到一个房里蹲着填表`还打人`又是签字又是按手印``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民警也不调查清楚就把我们两个上档案了`晕死`签字的时候也不让看`看下就打人`在里面蹲了半宿`就把我们放了出来``请问那位法律界的朋友指点一 下````难道就这样我就有了偷窃罪名吗?
2006/7/12 1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