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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我该怎么办?

咨询发布者:吴若彬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本人现年50岁,原二三八队下岗职工。2004年8月14日,我受桂阳县委机关老年体协门球一队的邀请,到县老干活动中心作场外指导。早晨六点左右,当我骑摩托车来到县二所门口时,看见前面一位70岁左右的老年妇女,摇摇晃晃走在马路中间。于是我马上减速行驶,也就在这个时候,从对面驶来一辆大卡车,走在公路中间的老妇慌了,急忙倒退,结果与我的左手车把相撞,倒在了公路上。就这样,一件令我终身难忘,无法挽回也无法承担的交通事故发生了。
事故一发生,我急忙打电话给120,大约10分钟后,中医院的救护车赶到,于是配合中医院的护士一起把老人抬上车,这时中医院的医生要我骑车先行,当时我为了救人心切,没有考虑到车离现场的后果。——后来交警队说我破坏现场。
到中医院后,我马上通知我爱人借钱送来。于是我爱人马上到老乡家里借了1000元钱来。中医院为老人做手术和CT后,安排住在病房,要求我再交2000元押金,并对我说:“如果你碰的是年轻人,可以不住院的。只是老人患有多种病”,要求我最好通知其家属到位。我询问老妇得知其家属住址和电话号码,赶到蔡伦中学找到老妇的丈夫欧阳先凯老师,当时老人的火气好大,这点我可以理解,他说:“你骑车碰到她就碰到鬼了,她本来就有高血压、心脏病和脑萎缩,看你怎么办!”当时他不肯来医院看望伤者,只把他二儿子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只好通过电话通知他二儿子欧阳邦亮到场。
大约10分钟后,在县政府工作的欧阳邦亮来到了中医院,一来他就对我说:“我妈本来就有病,平时走路都要人扶,这天刚好有点好转,早几天一家人吃了一餐团圆饭为我妈的病有所好转而高兴,今天又被你的车撞伤,看来这半个月又不能走动了,你看怎么办!”一会儿,交警队的两们同志和他的亲友陆续到了。(当时交警队的同志根本没有到事故现场去看一下)这时欧阳邦亮的姨妈走到伤者病床前问道:“姐姐,你伤得重吗?”老人回答说:“你们放心,我没事”。又过了一会儿,老人在郴州市一人民医院工作的三儿子也随市一医院的救护车来到了县中医院。于是他们兄弟姐妹几个商量后,各自亮出自己的身份,找中医院的医生和我,说为了好照顾他母亲,要求转院到市一人民医院。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中医院的医生和我只好随他们所便。于是病人就这样转到了市一医院。然后交警队派车送欧阳邦亮到我家里取钱,我只好要我爱人到亲戚朋友家里再次借钱3000元给他。
2004年8月17日,欧阳邦亮打电话给我,说他母亲病危,要我带钱去医院看望他母亲,我说家里没钱,要钱也要去借,一时半会也借不到多少,你们兄弟先垫出来,等你妈出院后通过交警队处理后再给也不迟。第二天,我到了市一医院,见其母亲并未动手术,医药费就花去了8000多元,当时我心里很不理解,于是我他他们商量,如果病人真的伤得很重,就要积极治疗。但是他们总是要我拿钱去。最后再三协商,他们才同意我回到桂阳借钱。我回到桂阳后东借西凑,好不容易借到了6000元给他们,并对他们说:“我只能给你们这么多钱了。”当时来取钱的欧阳邦这也同意了。
2004年8月26日,我打电话问欧阳邦亮:“你母亲可以出院了吗?”欧阳邦亮回答:“出院可能还要几天,但病情大有好转,能吃能睡了。”谁料到8月27日晚,欧阳邦亮又打电话找我,说他母亲又病危,要我带钱到市一医院。我和爱人在8月28日清晨去了市一医院,并在大药房买了200多元的补品给他母亲。谁知道到医院一看才知道他母亲因感冒发高烧,导致胸部有口痰吐不出来才动了一点小手术。于是我对他们说,像你母亲这样的病我是不应该负责的。当时在医院欧阳邦亮就和我吵了起来。后来通过他在市一医院当领导的三弟的再三劝说,欧阳邦亮才离去。后,他又找我商量,要我爱人留在市一医院护理,并要求我准备8000元给他们送过去。当时我爱人听了这话就泪如雨下,最后通过我再三求情,他们才同意我们回来借钱。
回到家里后,我和爱人情不自禁抱头大哭,想起自己的家庭命运的悲惨:我刚参加工作六年,一年之内父母双亡,家里留下了上有八十多岁的祖父祖母,下有两个小弟,一个11岁,一个才6岁。我爱人又没有工作,我自己也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一家祖孙四代七口人全靠我每月38元6角1分来维持生活。二十多年来我和爱人披星戴月、早起晚归、勤俭持家,经历了世间的艰难险阻,吃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本人也多次公伤,现已是五级残疾人,到2003年年底,才把他们抚养成人,给他们成家立业。至今我已负债肆万多元。如今又出了这天灾人祸,真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无奈之下,我向县委老年体协写了局面报告,请求伸出援助之手救我一把,他们的回答是老年体协没有钱,愿意出面找欧阳邦亮调解此事,并要我暂回避一下。就这样我和爱人为避开他们无止境的纠缠,只好在8月29日回到了流峰乡下到处借钱,可是又分文借不到。以前的亲朋好友听说我出了这么大的事,全都避而不见,怕我还不起,谁还敢借钱给我。
也就在我回乡这段时间,欧阳邦亮他们兄弟几个经常打电话找我,并威胁我如果不给钱就整死我。我每次只好在电话上向他们求情。直至2004年10月23日,交警队打电话找我,告诉我伤者在10月19日出院了,要我到交警队与欧阳邦亮他们协商。于是我在24日赶到了交警队。欧阳邦亮他们告诉我,他母亲住院花了六万四千多元。当时我一听几乎昏倒过去。六万四啊,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我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的工资总和都达不到六万四。我九四年就下岗了,每月生活费180元,直至2004年五月因公伤才办了退养手续,每月工资也只有七百多元。于是我向他们求情,我负债太多,确实拿不出钱来了。凭我的良心,我最多只能再借五千元给他们。他们就是不答应,并扬言要整死我。
2005年元月19日,我再次接到交警队的电话,并告诉我欧阳邦亮愿意接受我的请求,同意结案。于是我又赶到交警队,等待我的却是县法院的两位同志,他们发传票给我,说欧阳邦亮他们已起诉,要求我于2005年3月2日到法庭辩诉。
2005年3月2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我对此案数据不服,要求法医鉴定。后来经过双方协商同意法医鉴定。经桂阳县人民法院技术室鉴定,伤者在郴州市一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实际用于治伤发生的医药费,包括陪护费、救护车、空调费等共计2087.97元。于是我对他们说虽然法院法医鉴定我只出两千多元,可是我已付出了一万多了,我也认了,双方都不要再追究了。可是对方不服,要求重新鉴定。于是他们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到郴州鉴定,鉴定结果可想而知。伤者的三儿子在郴州市一人民医院当领导,而鉴定时间长达几个月。法医只是把医药发票累计了一遍,根本谈不上鉴定。最后法院判我负全部责任,要我赔捌万多。捌万多。捌万多。。。。。。


我该怎么办
2006/7/11 10:40: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凭自已的能力很难遂意,建议请律师代为维权,公平合理地处理本案。
2006/7/16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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