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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为我们的村民们讨公道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想请咨询一下,我们的组长把我们全组的山都给立了一个项目,项目的前题是为我们组修一条公路,全组的山就租给他30年,但在立这个项目的时候并没有向全组的人说明或是召开什么共同的会议,获得大家的同议,就与投资都签了合同,写下了共同协议再用慌言的方式让大家签字,(签字的人都没有读懂,也没有弄清是怎么回事)现在这个项目开始动工了,全组人都在反对,投资者又用恐吓的言语来威胁大家,请问这样的合同,协议,算不算是合法,我们又要怎么办。
2009/6/12 13:31: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此为村民自治范围,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来决议。
2009/7/12 1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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