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我是2009届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签定了一份就业协议书,由于某种原因我不得不违约,就业协议书上写的要我交纳2000元的违约金.
本协议经用人单位,学生签字后即达成就业意向.若一方提出违约,须征得对方同意。学生持一式三份就业协议及解约函经学校审核后重新补领协议。
对此,我想咨询一下:
1.协议书上的钱我应该交吗?
2.协议书上也没有写明“户口迁往地址”和“党团关系转往”(该企业是民营企业) (我在网上看到说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该说明落户、和党组织关系等问题。)
感谢给予我帮助的朋友!
2009/3/13 2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