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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派出所这样合理吗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怀化

您好!
我是长沙市的一名公民,不久前被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XXX派出所的不知其姓名的四名民警莫名罚款2000元,23:18分他们回:“河西XX”。
我问:“你在干什么。”
他们回:“读书。”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我的网民叫什么你知道吗?
他们没有直接回答我说:“我现在在外面,回不去学校了,学校大门关了,你可以过来接我吗?”
我问:“你是要我现在过来接你吗?”
他们说:“你可以方便过来吗?”
我问:那你有什么要求吗?
23:29分他们回:“给我明天回学校的车费就可以了。”
我犹豫了一会,回:“那好。”
23:33分他们回:“你打电话过来说。”
我当时没有打电话给他,因为我已经睡在床上了,不想起来了,也没有回信息给他。
23:36分他们主动打电话过来。我一听是一个声音非常甜美的小姑娘告诉我她在“河西XX医院大门口等我,要我过去接她。”
我经不住如此诱惑,没有多想就翻身下床,穿好衣服,匆忙下楼搭车往XX赶去,途中他又发来几个催促我的信息:
23:43分他们问:“到哪里了”。
我回信说:就到。
23:45分他们问“还要多久,我在外面冷”
我回:我尽量快一点。
23:53分他们回:“好的”。
23:55分他们问:“你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我就去”
我回;“黑色。”
大约24:10分左右,我到达XXX大门口,我给他们打了电话说,接电话的还是那个声音甜美的小女生接的,她告诉我就过来。不久,我身边就突然冒出四个人,他们出示了警察证,把我带到了离XXX下边不远的一个派出所,我估计应该是XXX派出所。之后把我带到办公室,我当时被搞得莫名其妙的,主要问我话的是那个矮墩个子方脸男人,可能是副所长,他办公桌有一台上了网的电脑,因为我看到网上有个QQ号已经登录了。他问我:“见了哪些网友,干了些什么。”我一听就明白了,刚才那催促电话和信息都是他们发给我的,是他们把我骗到这里来好审讯我。我说见网友怎么了,难道不可以见网友吗?双方你情我愿的,何况不是我主动约见网友的,也没有发生什么人身伤害事件。我这才知道他们利用美女来诱惑我上钩,我直接说你们的这种行为欠妥,有违职业道德,跟黑社会绑票没有区别,他们则高调的说:这是公安允许的手段,不服可以请律师来辩护。
之后那个方脸男人就问我8月份有没有见一个叫“PINK”的网友,我仔细一想,才想起来是今年大约4月份左右,那天中午我没有事我就在网上闲逛,之后和一个叫“PINK”的网友聊上了,她当时说在读书,不久要到社会上工作了,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了,找工作好难找,家是农村的,一个人在长沙城经济拮据,家里也困难,供不起她的生活费用,只有靠自己打零工维持生活费用。 
他们之前咬定的8月份根本就不对,我后来仔细一想是他们前段时间用了“PINK”的QQ在他们自己办公室上网和我聊天,他们之所以用“PINK”的QQ在自己办公室上网有可能是“PINK”在和别人发生关系时被他们查获,我不得而知。他们利用“PINK”的QQ和“PINK”的网友聊天套话按照法律来说应该是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如同私自拆开公民信件一样同罪。我当时没有想出来是他们在套我的话,我还当成“PINK”本人,其实“PINK”和我见面之后就一直没有来往了,时隔几个月了,偶尔在网上碰面只是问声好,没有再见面了。就算派出所把“PINK”查获了,其本人也没有说我和她有过一次。他们在网上冒充“PINK”套我话,声称不记得我了,问我什么时候见面的,在哪里开的房等等,我也没有多想就随便说是8月份见面的等等。之后他们就凭借这一条威逼利诱我并咬定这是嫖娼行为,我当时也不知道“PINK”如他们所说在网上从事卖淫活动,他们记录完后,就要我在记录上签字按手印,我也没有仔细看内容就直接按了手印,当时心里很乱的,也不知道他们写的是什么内容,之后他们就直接说我的行为是嫖娼行为,要罚款5000元,接着就要我把身上手机和钱等所有的东西掏出来放在办公桌上,还装模作样的拿了《治安条例》第131条给我看,我一听就蒙了,你们没有任何证据、证物就说我嫖娼是怎么说来的,我见网友我也不知道她是卖淫者,我给她100元是路费,顺手给她搭车的。他们三个人利用派出所的权威威逼、诱惑我,声称要么拘留15天,要么接受罚款,要我任选其一,轮番轰炸,他们问我有没有银行卡,有卡直接陪我去银行刷卡,我说没有银行卡,我争执不过他们。还有个高个子(估计是所长)可能在门外旁听,在我们争论之中敲了下门,那方脸的警察就出去和那所长嘀咕了几句,进来后就说要我交3000元罚款,原先的5000元罚款一下子降到3000元了,还说是看在领导的份上。我说身上没有这么多钱,就只有500多元现金,我们一直为罚款多少在争执,其间有个年轻的和方脸的警察差点动手打我了,经过一翻僵直后,我没有办法,就说我家里有1500元现金,只能偷偷回去拿,要我回去后明天清早送来,他们一听就来了精神,就说2000元就2000元,我们现在就开车送你回去陪你去拿钱,这样,就由那个方脸警察开车回到我住地,由那个穿西装的年轻小伙子陪同我上楼,在他们的跟踪下我就蹑手蹑脚的进入房间,偷偷的拿出2000元现金出来(当时怕家里人知道)在车上亲手交给了他们,并按照那个年轻小伙子的口述写了一份所谓的不再重犯保证书,他们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可以证明被处罚的单据的情况下,拿了2000元钱便开车离去,这样我才得以脱身,好比逃出魔窟的感觉。我当晚一夜没有睡好,想了大半夜没有想明白,请问他们这种行为合法吗?就算收了我的罚款难道不能开罚款收据吗?他们拿了这些钱是私吞了还是交了公了呢?如果交公的话他们舍得费尽心思深夜还在网上利用别人的QQ套别人的隐私,利用美人计约人出来抓获罚款吗?这就不得而知,希望有关部门侦查,他们这种威逼利诱的手段跟黑社会的敲诈有什么区别呢?我认为他们只是穿着一身合法的外衣,利用派出所的权威,利用国家的法律在搞欺诈活动。



                                     长沙市一个受害者:何谐
                                        2008年11月15日
2008/11/15 16:02: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向其上级机关反映、投诉。
2008/12/12 2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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