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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关于赠与的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娄底

律师您好,现有一事向您咨询恳请百忙之余给予解答,我有一个朋友的女儿初中毕业辍学在家,因交友不慎跟一个有妇之夫有了感情,朋友的女儿今年二十岁而那个男人已经五十多岁了,那个男人为了达到长期占有朋友的女儿的目的,极力哄朋友的女儿开心,并给她买了一辆飞度轿车并落在朋友女儿的名户上,所办行车证等单据都是朋友女儿的名字,而现在在朋友苦口婆心的的劝说下,女儿决定终止跟那个男人的不正当关系,但是这个时候那个男人便向朋友的女儿索要汽车,而朋友的女儿觉得那是对方心甘情愿赠与她的,再加上她陪了他好几年,所以觉得车应该是自己的,因此二人相持不下要闹到法院,所以我想咨询一下,1.这辆车我们是否可以留下?2.如果到了法院我们应该提供什么证据说明车是我们的?3.如果对方想要回汽车他应该提供什么证据,我们又该怎样反证呢?恳请律师百忙之中给予解答,不胜感激,谢谢,急盼。
2008/11/11 18:14: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车辆的所有权人以登记为准,从介绍的情况看,为其朋友的女儿。证据为车辆的登记证明、行驶征等。对方之所以送车是基于与之违反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这种给付不得请求返还。
2008/11/12 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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