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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被告否认证人证词,原告可否申请下次开庭时证人出庭和被告当庭质证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原告和被告系婆媳关系,原告之子在世时,被告向原告借款用于买房及装修,因是亲属关系未写借据,但借款时有证人(无利害关系人)在场,遗产分割案开庭前原告提供了证人证词,开庭时被告一口否认借款及证人证词,原告可否要求法院在下次开庭时申请证人出庭和被告当庭质证?
2008/10/30 11:05: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我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继承纠纷,一个是借款纠纷,如一并起诉,可合并审理;或另案起诉。
2008/10/30 1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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