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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门面租赁纠纷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岳阳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门面于2006年1月租给了唐某,租期为两年。现已过期7个多月了。我现在想收回我的门面自己做生意。但是唐某说他在我的门面做了装修,要我给他补偿。要不他就把门面转让给别人。请问我可以无偿收回我的门面吗?应该找哪个部门?谢谢!
2008/8/31 23:32: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现为事实租赁关系,可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然后终止事实租赁关系。
2008/9/1 2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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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对于装修补偿的问题,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是根据"来装去丢"的原则进行处理,除非你们在合同中作了相反的约定,否则不用对装修进行补偿.
2008/9/3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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