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时间我的母亲和我的继父晚上出去吃夜宵,因为一点小事和别人发生口角。
那人很凶,也完全失去理智。拿这一把刀就对这我父母砍,使我母亲全身多处刀伤。母亲全身刀上并且胰腺挫伤,生命垂危。继父全身多处刀伤,并且左眼被刺为残疾。
事发时我们就报案,经过警方的努力,时隔半年终于抓到了凶手。凶手家里条件并不好,是一户养猪户,而且还是外地的。现在警察要我们写申请赔偿,然后交给检查院判,我们在医院一共花费了5万多元,对方家属支付了3万元左右,其余是我们自己垫付。
现在我想问问,像这样让两个受害人伤成重伤,可以判多少年?
如果我们要求赔偿,可以赔偿到多少?
2008/8/27 19: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