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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土地征收补偿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

我想请问一下,我是读书时将户口签出,现结婚后将户口签进丈夫的村,为非农业户口,他们村的土地要征收,那么我可否分得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如果可分,是和其他人一样还是有不同?
2008/7/24 11:45: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我认为不可,因为你是非农户口,不属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08/7/28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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