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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关于抚恤金的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我爷爷和我父亲是同一个单位的职工,我爷爷在4年前去世,当时单位上付了奶奶的抚恤金,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我向他单位申请抚恤金,(因为我和我妈妈都没有申请的资格,我满了18,我妈妈有下岗工资300元),他单位说爷爷去世的时候奶奶已经领了抚恤金,所以我爸爸现在去世, 他们单位上拒付.请问这是合法吗?
2006/6/20 12:43:00
 律师回复区

杨梅坤律师
湖南省-邵阳市
电话:13975909614
按照规定 应该可以领取 一定数额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具体的标准各地方的政策会有所不同
2006/6/20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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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有三个概念要明确:第一,抚恤金属企业职工的社会福利待遇;第二,抚恤金不能重复支付和领取;第三,抚恤金的支付对象仅限于死亡职工生前实际供养的直系亲属,而这里又分两种情况,如是因工死亡,则抚恤金是按月支付;非因工死亡,则是一次性支付。 对照前述规定,用人单位拒绝重复支付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并无不当。
2006/6/20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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