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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违约金的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我在今年1月份签了江西一个学校,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不想去了,协议上要求付5000违约金,但现在三份协议都在我这里,本来应该是江西的学校一份,我们学校一份,我自己一份,可是因为当时江西的学校急着要赶回去,所以就把三份协议都带过去了,他们那的教育局盖了章然后寄到我们学校的就业中心,也就是学校也盖了章的,但还有一个学院盖章,因为我当时就后悔了,所以就没拿去学院,如果这样的话那我是否就应该赔5000?是不是有缓解的方法?谢谢!
2008/1/20 14:40: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008/1/20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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