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农村,男方在广州打工经家乡人介绍一女,男特意回去了一次,双方见面以后都答应了在一起,男方就支付了女方几万的订婚聘礼,还宴请了双方亲戚,女方也答应一起来广州,来到广州以后 女方在男方那呆了一段时间,虽然有同居,但女方拒绝发生关系,后来女方因为夜班搬到厂住,期间也不怎么理男方!元旦期间女方独自一人去深圳了几天(之前刚下来的时候有提过要去深圳),元旦回来以后几天就自己提出分手!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男方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聘礼(除了聘礼男方一家在广州,期间女方家有什么事 如生日 男方也会拖人给些钱)
如果通过法律来解决的话 现在要怎么做才能够有胜诉(也有怀疑女方当时是急钱用),要提供哪些证据,怎么去取证?
男方给女方聘礼的时候有媒人和男方村干部在场(男女方家庭条件都不怎么好)!
恳请律师回答!有哪些有利的因素可用到法庭上,或者应该再怎么去取证?
2008/1/12 22: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