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张某,其丈夫黄某怀疑她跟一个男性朋友李某有染,有一天两夫妻因这事吵架,张某就说找李某来说清楚没关系,但在张某去请李某到家里时,在家门口黄某就用硫酸泼向李某,致李某脸部及局部身体受伤.这李某及其妻子,都是认识的朋友,两家也常有来往,但黄某因妻子跟李某来往过于密切而怀疑他们,现黄某在伤人后就自首了,李某在院治疗,受伤程度还未确定.请问黄某此行为是否为故意伤害罪?案件是公诉还是自诉?被害方李某如果不起诉,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追究黄某的责任?还是必须公诉?而我朋友张某是否跟李某有染还不得而知,有或没有对此案有影响吗?恳请能尽快给我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2007/11/22 2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