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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故意伤害罪是怎样起诉的?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我朋友张某,其丈夫黄某怀疑她跟一个男性朋友李某有染,有一天两夫妻因这事吵架,张某就说找李某来说清楚没关系,但在张某去请李某到家里时,在家门口黄某就用硫酸泼向李某,致李某脸部及局部身体受伤.这李某及其妻子,都是认识的朋友,两家也常有来往,但黄某因妻子跟李某来往过于密切而怀疑他们,现黄某在伤人后就自首了,李某在院治疗,受伤程度还未确定.请问黄某此行为是否为故意伤害罪?案件是公诉还是自诉?被害方李某如果不起诉,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追究黄某的责任?还是必须公诉?而我朋友张某是否跟李某有染还不得而知,有或没有对此案有影响吗?恳请能尽快给我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2007/11/22 23:57: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黄某已涉嫌故意伤害,如李某伤情被鉴定为轻伤,则可公诉,也可自诉,如属自诉,李某不诉,黄某可不承担刑事责任.如受害人有过错可减轻侵害人责任.
2007/11/23 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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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伟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80566555
同意彭律师观点
2007/11/23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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