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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为什么要罚款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我和我的爱人是2001年结婚的,2002年我有一女.2004年我又生有一男,村计生办说我没有间隔4年,听说要罚款4000元,我听了不服,我不没有超生为什么要罚呢?
2007/11/21 20:55:00
 律师回复区

孙治钢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207485500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第十九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的,生育妇女的年龄必须在二十五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必须在四年以上。但晚育的,生育间隔可以缩短为二年;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2007/11/22 1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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