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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集资人去世,产权证如何办理?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您好,我想请问单位的集资房在产权证办理过程中集资人去世,房屋产权证该如何办理,是办已去世的集资人名字,还是办他房屋遗产继承人的名字(有5人),如办继承人的名字,是写一人名字还是五个人的名字都写,怎样预防其中有人不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偷偷卖房? 
如果其中有一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允许已办理产权证(一人名字),又不愿协商处理,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已办理的产权作废.
请回复,谢谢!
2007/11/17 22:37: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应当先按被继承人的名义办理产权证,再依据继承的情况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你们之间可以协商如何继续遗产,产权证可以办理在一人名下,也可以办理在多人名下。一名继承人在未与其他商量的情况下,将产权证办理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是很难发生的,即使发生了,其他继续承人也可以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2007/11/18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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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伟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80566555
应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办理产权证,产权证可以办理在一人名下,也可以办理在多人名下。一名继承人在未与其他商量的情况下,采用非法手段将产权证办理在自己名下,其他继续承人可采取诉讼途径解决要求该办理的产权证作废。
2007/11/19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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