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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生育二胎的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湘西

我(回族、35岁),妻子(汉族、33岁)我们双方均系怀化辰溪国家公务员,
我们于2007年5月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了一个子女(均8岁),但均没有随我们生活,在双方原来的离婚协议中也明确了不由我们抚养,妻子的女儿有严重的近视。可不可以生育二胎。
2007/10/1 8:10:00
 律师回复区

伍飞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7284685
可以。
2007/10/1 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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