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岳阳市的君山区(原君山农场)职工,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有些问题咨询。
根据湘政办发[2003年]4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有农垦企业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后,按规定录用为公务员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
我现在正在按照该条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
由于我去年在55岁前在劳动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当地人事部门在重新套工资时将我退休年龄从50岁算起,但是其他尚未办理退休的人员,人事部门要求到55岁以后再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办理。
我们这一批人员情况基本相同,为何退休年龄计算不同,是否有一些相关规定,烦请给予一定的指导帮助。
2007/9/26 1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