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在我入学前也就是2004年我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就是毕业以后就得会他们企业工作,可是我现在打算考研,或者寻找其他工作,不得算到他们企业工作,所以就涉及到协议违约的问题;以下两条是来自所签订的协议书的内容:
(!)原则上乙方(也就是我)不得报考研究生(含报送研究生)、公务员和出国留学,如要报考或出国留学必须经过甲方(也就是企业方)书面同意。
(2)乙方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必须在甲方服务五年(不含见习期),服务期未满不能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和出国及调动;甲方在乙方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必须按专业对口分配乙方工作。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特别说明的是在整个大学期间,企业并没有赞助我任何费用。
我想向老师咨询一下,我现在打算考研,我该怎么办?我现在的想法是先不通知他们先考了,靠上了再去处理违约的事情,考不上,没办法了再去他们企业工作,这样做可以吗?
另外我还想咨询的是,作为一份定向就业协议书,(全名:***定向就业协议书),违约金10万是不是过高了,国家有相应的费用标准吗?
谢谢,期待恢复
2007/9/21 8: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