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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请求律师帮助

咨询发布者:User8070602800

所在地区:湖南-岳阳

我爸在一家单位家属小院做门卫两年了,一直没签订任何合同,请问那家单位有没有义务给他交社保和其它保险,按劳动法规定,一周法定工作时间是四十个小时,可是那家单位要求我爸一年365天日日夜都得在那守着和搞清洁,我想请问一下,超过法定工作小时的另外一些时间算不算加班呢?如果我爸不想做了,可不可以找那家单位补超工时的加班工资呢?
2007/9/4 0:33:00
 律师回复区

赵耀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3)8820418 882042
可要求补交社保和支付加班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07/9/4 1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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