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临湘聂市镇人,现年28岁,在2005年的时候和我老公结婚,老公系四川成都人,因为今年4月我查出怀孕,所以回湖南临湘办准生证,可是却遇到很多麻烦,去居委会签字的时候,居委会主任说我现在没有在家里住,要收什么管理费,于是我们交了500块钱管理费,居委会主任说我可以到镇计生办拿准生证了,可是到了镇上拿准生证的时候,计生办主任却说我们俩是跨省结婚,要我们再交2000块钱押金,我搞不懂是为了什么要交这个押金?为什么跨省就不能结婚了?那如果我是跨国结婚不是要得更多?他却说是什么管理费之类的,所以我一直没有交,后来我的家人打电话问了岳阳计生局的人,说交这两千块钱没有理由,等我们再去拿准生证的时候,那个镇计生办主任故意刁难我们,说什么证明不可以,重写,重写过后又是要交钱,可是要500元,我们没有交,再给计生局打电话,又去拿,那个主任就说要我们俩本人回去,可是现在我俩都在成都工作,根本没有时间抽空回去,因为我的一切手续都是齐全的,是初婚,又是第一胎,搞得跟生二胎一样麻烦,就这样来来回回六次,我只是想拿一个合理的准生证,为什么都这么难,难道国家干部只认钱吗???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有这样的说法:跨省结婚要收2000块钱押金的说法???如果我要起诉这个计生办主任,该要一些什么手续?
2007/9/1 11: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