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这样的案件,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竟然驳回我的诉讼。天理难容......

咨询发布者:18519148288

所在地区:湖南-岳阳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名称:左炯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3年6月23日   民族:汉
户口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侯家塘扫把塘六建公司
文化程度:中专    工作单位:长沙市侯家塘汽贸大厦5层5198(自办小孩英语培训班)
职业:少儿英语教师
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侯家塘扫把塘六建公司单位宿舍37栋三单元301室。
电话:0731-5126978
诉讼请求:
要求左炯萍归还所欠我借款共计叁万肆千柒百玖拾柒元整,购房手续一套
事实和理由:
2003年2月份经我校友介绍认识长沙市天心区侯家塘扫把塘六建公司单位宿舍37栋左炯萍(女),并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3月份,左炯萍以其“发展增强感情”为由,要求我送礼1000元作为其母亲六十岁生日礼物。2003年6月份以自己30岁生日为由索取礼物项链价值两千多,还请其全家吃饭(生日请吃饭发票为证)。截至2004年8月分手(2003年2月份到2004年8月份)左炯萍以及其父母以各种理由索取我现金至少3000元之多及手机一部。(这些钱物作为交往期间的正常投资,不再追要)
2003年4月份左炯萍在长沙市侯家塘汽贸大厦5层505私办少儿英语辅导班,以“购置设备缺钱”为由向我借了10000元,有2003年4月29日汇款单原始凭证为证(对方的建设银行的帐号为:4367422921150146112),英语辅导班由于偷税漏税效益还不错。
2003年11月份左炯萍以手头紧张为由向我再次借钱1000元,以汇款单原始凭证为证(对方的建设银行的帐号为:4367422921150146112)。
2003年11月份开始,为了结婚需要,我决定在长沙购置房屋一套,因为我工作单位在北京,委托左炯萍帮助在长沙看房,并帮助我交房屋首付款。2004年4月,由我提供全部资金150000元整,在长沙韶山南路153号的上海城楼盘定了一套房子。房款我分三批汇到左炯萍的本人帐号上。明细如下:
1.2003年11月13日 汇款20000元 作为房子定金用。以汇款单原始凭证为证(对方的交通银行的帐号为:60142880646801101)
2.2004年01月13日 汇款100000元 作为房子首付用。以汇款单原始凭证为证(对方的交通银行的帐号为:60142880646801101)
3.2004年02月22日 汇款30000元 因为房款首付不够,特追加30000元。以汇款单原始凭证为证(对方的交通银行的帐号为:60142880646801101)
总共汇入购房款共计15万到左炯萍的帐号上,最后房款首付总共花了126203元整。该款项有商品房购买合同为证明。
2004年8月,因左炯萍另外认识其他男人,以“性格不和”为由,向我提出分手。
分手初期,左炯萍以“父亲生病”为由,提出所欠借款过段时间归还,当时我出于道义也就答应了。过了三个月,我电话要求左炯萍归还借款。左炯萍突然一改往日态度,以“在你买房期间,我帮你看了房子,你的房子将来可能会升值,所以欠的所有的钱就等于是我的分红”为由拒绝还钱,而且还强行扣押签有我姓名的购房合同、手续以及发票,并提出交换条件,要求我写一则“左炯萍欠我的钱一笔勾消”的条子给她,然后才能把购房合同、手续及发票给我,当时遭到我拒绝。2005年春节期间,我托朋友(周爱华),帮忙向左炯萍索要我的购房手续及发票,但遭到了左炯萍的拒绝。2005年2月25日,我再次去长沙,找到对方要求归还我购房手续及发票,对方称购房手续及发票在其亲哥(左勇健)手中,不能归还。
从2004年11月到2007年3月期间,我多次要求左炯萍归还所欠借款以及购房合同、手续以及发票,都遭到其拒绝。因为缺少购房合同、手续、发票等,延误了我收房的进展,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所欠借款拒不归还,也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和物质伤害,因此
要求左炯萍尽快归还所欠借款共计:叁万肆千柒百玖拾柒元整

天心区法院8月8号开庭,当时法院没有当场宣判,17号宣判驳回我的上诉,理由说借贷关系不成立。法院17号说23号下判决书,但是23号法院又不出判决书,说要我等法院通知,像这种情况你觉得这是不是有些问题呢?

需要强调的是,被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也没有答诉讼书,更加说不上敢出来出庭,只请了一个半懂法律的代理人出庭。但是在宣判结果的那天被告代理人拿着扣留我的购房发票作为证据。法院这样判决是不是很荒唐,请大家来评判!

负责这个案件的主法官为:赵静
2007/8/23 15:03: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如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7/8/25 9:04: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