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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装修遭遇“提篮子”,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利益?

咨询发布者:User7325325195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李健律师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有关房屋装修维权的事。
    我请的装修队伍差不多是游击队性质,如果纯粹的游击队还好,中间
还有个应该是担任管理职位的“设计师”。合同我是与这名管理人签订
的,合同工期是2007年5月31日~2007年6月30日,我是包工包部分料,材
料全部是我指定品牌。我的家具全部是购买,要做的东西不多,这个合同
工期应该说是宽限了的,他们也都说20来天的样子可以完工。可是至今仍
未完工,中间已停了几次工,这次又是停在那里有四天了。
    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工钱已全部付清,但是还有油漆未作、厨
卫吊顶未做,安装项目等扫尾的未做。关于付工程款,合同是这么签订
的:第一次是签订合同即付60%,第二次是木工出大样付30%,第三次是验
收合格付10%。在进场后一个星期的样子,该名吴姓工头称有私事须去广
州,大概两天后回来。第二天很意外的我发现石膏板竟然是假的。我指定
是要真“龙牌”,就这个我之前已反复跟他叮嘱一定要用真龙牌,因为已
经有过一次包清工的经验,对材料很熟悉,知道“龙牌”有很多仿冒品
牌,这个一眼就可以看出,尤其是作为他们长期施工搞这专业的。我马上
打电话给他,他说不可能,是“龙牌”的不会错。在我打完电话进门时就
听见做事的工头刘在接电话,很明显是他打的,刘说:...是她自己发现
的,还没用完...。本来我跟刘是说不要用了,但是后来看用石膏板的地
方已差不多用完了,就算了,我说这个就算了,以后材料注意点。吴这次
去广州由两天变成了一个星期,第一批材料已用完,工人手上没钱于是就
停在这里。吴回来时我正好在房子里,谁知他对着我就是付兴师问罪的样
子,意思我不该说他用假材料,就这个我们有了第一次争吵,这之后我陆
续发现所指定的板材由全部用万象变成了除了18CM板外其余都是不知名的
杂牌子,好,这些我都没再计较了。
    他回来的第三天就是端午节,放假前一天他提出要一点工钱,就是说
木工“大样”基本出来了,他说别说给30%,先给10%也行。我答应了,就
是想快点把事情做完。端午节工人放假两天后复工,大概又停了两三天后
终于把需要的木工材料买来了,这时候“木工大样”都出来了,他提出给
那30%里剩下的款,并说后面就是加班也会如期完工。我答应了,就想他
们痛痛快快做完,此时也没想到泥工还没做。油漆工在做墙的腻子,然后
还剩大师傅刘在这里做木工的后期工作,这期间工作不饱满,基本处于半
停工状态,一是泥工没到位,就是个“明天来”这样一直拖了一个多礼
拜,二是吴没有去买材料,三,吴跟我提出加工钱。因为木器漆本来预算
是一桶,现在一桶少了,我认了这一桶,由我自己补钱(漆是由他购买
的),过了几天漆还没买过来,我打电话催,他说还要加工钱,加了一桶
漆就要加一桶漆的工钱。我的刷漆面积不变,凭什么还要加一倍工钱?就
此我们协议无法达成,油漆工也就这么闲在那里。最后我说那先把预算的
刷完,后面多的这一桶以后再说,或者说先刷墙最后再谈木器漆。6月20
几号泥工终于来了,开始贴砖,做了一个礼拜,这一个礼拜基本只有泥工
一个人在做,油漆工又停了。我已经反复说了先做墙仍是这样。
    已经到了月底了,工人都耗在这里也费他们的生活费,油漆工也说不
管怎样先让吴把漆买来。我和吴协商,最后他提出的是,剩下的10%的工
钱他不要了,本来是他买漆的现在这剩下的钱由我自己去买漆,然后再补
给我一桶漆的钱430块钱,他安排工人绝对给我把后面的事都做完。我很
高兴,终于达成协议了。第二天就把漆买了回来,油漆工把大师傅也请来
了,我以为一切都顺利了。此时油漆工突然提出工钱怎么办的问题,我都
懵了,他说现在工钱由我付给他们。莫名其妙!打电话给吴,他说谁叫我
不加钱,他们当然不做了。此时我才明白又着了他的道了,现在油漆也由
我买了,等于我手上已不欠他一分钱了,反而他还欠我的钱。后来工人跟
我说,照吴有次说话的意思是,反正现在钱也都拿到手了,做不做都无所
谓了。这时候又从他们口中得知这样的事情并不只有我这一家,吴给自己
老师做还被他老师赶出来了,现在还欠了他老师一千多工钱没还,然后上
一家的工地是吴自己朋友家的,被他赚黑心钱工程转包,那个转包的拿了
钱跑了,朋友找到他了难,又给人家偷工减料,到现在都两三个月了还没
了难,工人说我这里也要做好两个月的思想准备。

    剩下的我本可以不要受气,吃点亏自己找人做了算了,但实在忍受不
了让这样的骗子得逞,这样的人如果治不了,难平心头之气。
    恳求律师给予我法律援助,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期待您的答复,谢
谢!
                                       咨询人:彭小姐
                                      2007年7月9日
                                     
2007/7/9 18:29: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用一对一咨询是对的,会得到回复的。
2007/7/10 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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