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生活在北京的职业女性,马上要和未婚夫结婚,但由于我的未婚夫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并育有一子,离婚后孩子和房产都给了女方.他的前妻一向对金钱很贪婪,所以我一直为以后的生活担心.因为我的姑妈就是这样一个受害者,她也是嫁给了一个有孩子的男人,结婚后没有生育,因为北京的房价很贵,他们仅仅是攒下了一套房子,后来,姑父不幸去世,他与前妻所生的孩子马上过来要求继承遗产,但姑妈实在没有别的积蓄,最后只能卖掉房子.我非常害怕这种事情在我的身上重演,虽然未婚夫很体谅我,我们买的房子也属了我的名,但我还是不确定,所以请求律师能帮我解开心结.
我想问的是:
1、婚前属在我名下的房产(只交了首付),婚后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婚后我的丈夫先我去世,他和前妻所生的孩子有权利分割这份房产吗?
2、我是家中独女,以后我从父母那边继承来的财产是否也要有一份分割给他的孩子。
2007/6/2 16: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