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姓名SJN, 性别女, 年龄32岁.
大学毕业后于1996年10月份, 由BBB(原:AAA)分配到其下属街办厂: C厂(注:本人在厂工作及离厂期间档案是在BBB).
1.) 在此厂工作四年后,由于各种原因, 2000年,我向厂申请了停薪留职的报告, 并得到了厂部的同意. 在离职的近一两年里, 厂部发放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126元/月.
2.) 2002年(具体年份本人记得不是很清了!), 由于市场经济要求,工厂要求进行改制,并由厂部的XXX打电话联系我参加,我应约参加了改制会议. 但自此以后,工厂就再未有电话或信函联系我,我也因在外工作, 无从知晓厂部的改制情况
3.) 近日,我听熟人说工厂已正式改制(具体改制的年份,我目前不知), 对在厂职工一次性买断并补办各种社会保险金 ( 注:在停薪留职及改制前,工厂从未给我办过任何保险 ), 而他们却没有给我买断费及补办保险.
我想知道:
A. 本人在未接到工厂任何函电的情况下且时间有可能超过两年的诉讼期,我是否还可以要求改制后的工厂补办保险金及索要买断费或者是其它形式的补偿.
B. 另外,如改制后的工厂不能补偿还的损失, 那么我是否可以找他的上属机关,现在的BBB索要赔偿----------这是因为第一 : 本人档案的存放自始自终是由他负责管理的, 第二 : 厂部的改制必须通过办事处,故他对我是否还应负有相关责任
C. 如我还可以得到赔付,我应采取哪些措施及准备哪些资料!
D. 另外,我在外工作多年,也不愿再回原来工厂工作.那么工厂是否有借口说因本人不愿回厂上班就可以开除我,且不给我办任何保险及支付买断费!
-------工厂这种行为是否是允许的!
2007/5/21 22: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