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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求助 民事纠纷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两个在打架的的人分开时,不小心让对方摔到在地,头撞在砖头上出了血,他家报案,派出所让我们出了一千,但是没有开收据,也没有再调解.现在过了一个月又再上我们出两千,不然就拘留.他家那个伤的人在医院住了只有一个星期,当时我们问了医药费只有一千两百块.
派出所给我们看的法医证明是轻微伤
2006/5/8 17:01: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这应属一起民间纠纷,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 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对方有过错的,应减轻侵害人的责任。 至于是否拘留的问题,属于行政法律范畴,需要看是否触犯治安管理的行政法律、法规,是否应当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
2006/5/8 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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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治安拘留系行政处罚,其处罚的依据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不是没有承担受害人的损失,该损失属民事争议。
2006/5/8 2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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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定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4156752
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是两种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你所反映的事实似是民事纠纷.
2006/5/10 2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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