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关于财产平均分配的问题!<急求>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您好:
    今天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双方财产需要平均非配的部分都包括哪些?

    我姐姐和姐夫夫妻关系一直不是特别好。姐夫从2001年开始用工资供贷款买房(户头在他父亲名下至今未专户),奖金就平时留着零花,所以基本上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没有再把工资奖金交给我姐姐了。前年左右,贷款供完以后我姐姐考虑到孩子上学等都需要用钱,希望他把工资交给我姐姐管理,可是他不但不同意还提出两个人经济分开用,互不干涉。于是我姐姐也同意了,只要求他负责每个月的水电和伙食费。我姐夫是个不太顾家的人,平时除了上班睡觉,基本上不回家,每个月的钱都吃喝玩乐用掉了。家务,管孩子学习等等事情都是我姐姐一人承担了。这两年他们关系明显不太好,我姐夫也提出过几次离婚,但每次我姐同意去了他又不去了,反反复复,我姐也懒得搭理他了,反正就管着孩子这么过着。

     现在就有个问题,我姐姐手里现在有一份股票,大约本金有6w左右。当初买的时候是她自己的钱买的,我姐夫也知道这比钱。现在她想让我帮她咨询一下,如果他们要离婚,这比钱要参与婚后财产分配吗?因为我姐夫一直都没给家里用过什么钱,我姐姐不想白白把这比钱分一半给他,她还指望着这比钱供孩子上大学。请问,如果不想让这比钱参与财产分配,能不能把股票过户到他们孩子或者女方父母头上,或者把钱取出来,以赠送的名义送给女方父母,这样能不能就不参加财产分配了呢?

      或许你们会说这样是转移财产,是犯法的,可是面对不顾家不补贴家用的姐夫,面对辛辛苦苦节俭下来准备供孩子上大学的姐姐,这也是无奈之举。我们没有专业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对这方面比较了解的律师帮助我们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_^
2007/3/26 19:15: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你姐姐的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将其赠与其儿子或者你父母,都属于夫妻重大事务的处理,应该征得你姐夫的同意,否则该行为有可能无效。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赠与最好是征得你姐夫的同意,如果是赠与自己的儿子,你姐夫应该是会考虑的。
2007/3/26 21:20: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