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
您好!感谢您在万忙中看我的咨询.我们公司在2006年12月7日与深圳一家公司签定了购货合同,从他们家买了人民币24500.00元的货,供方在12月25日给我们发货,我们12月26日收到,马上发给了我的客户,可客户过完元旦节后使用这批货,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达不到标准,于2007年1月22日跟我方提出退换要求,我司于当天告知供方,供方要求我客户出示检测报告,我客户照办了,我传真给了供方,供方让我等待答复,第二天他说申请老板,第三天他说货物已经过了保质期,不予退货,还说如果当天他能够收到货就给退,当天收到这个是不可能的,快递也要花时间的,我说那就安排换别的型号的产品,他又说商量,知道今天僵持不下,今天他说不退也不换了,这样的话,我公司就直接损失达24500.00元,而且要失掉一个好客户,对于这种情况,您说我司该采用什么方法挽回损失,请一定要帮忙了,谢谢!如果上诉应该怎么办?
2007/1/29 15: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