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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体制改革后上岗交钱合法吗?

咨询发布者:廖颖燕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今年10月,益阳市资阳区进行了“七站八所”的体制改革,体制改革的录取办法是综合成绩(考试分+学历分+工龄分)从高向下录取125名。录取人员名单于12.6日公布。然而被录取者还没拿到工资卡,却接到水利局通知,要求限时交“改革基金”,依照职务高低分别定为3万元(站长)、2万元(普通职工。目前,已有部分“善良无知”的上岗职工交了“改革基金”2万元。水利局的说法是:这些钱用于发放体制改革下岗职工的拖欠工资,并说明有钱就偿还,不计利息,不打收条。请问这合法吗?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007/1/12 20:29: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你好!水利局收取所谓的改革基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你们可以 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2007/1/13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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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或者也可向区人事局反映情况。
2007/1/13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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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以改革为名,行违法之实。
2007/1/13 2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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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颖燕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6508529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2007/1/14 2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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