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公司向我收取户口托管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咨询发布者:zwm_lawyer

所在地区:湖南-岳阳

    我于2002年毕业参加工作,公司是国企,户口是公司的集体户口.公司每年收取户口托管费,03年收取120元,其余每年收取60元.
     请问律师:关于户口托管的政策、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2007/1/5 11:24: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可由就读学校托管。如学校托管有困难,可集中委托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代为保管.据此,户口托管的对象是未就业毕业生,你已在该国企就业,户口可落户在公司所辖公安派出所,应不存在户口托管的问题.公司应无收取户口托管费的主体资格.你可要求公司出示收费依据,如无拒交.
2007/1/5 12:44: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公司作为民事主体,非经法律、行政授权,无收费的依据。
2007/1/6 22:53: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赵耀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3)8820418 882042
公司无权收取户口托管费.
2007/3/2 20:22: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