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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合同纠纷问题

咨询发布者:ly5816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律师,你好!
   我一个同学去年三月份开了一家美容院,称生意很好,但由于其男朋友跟人和伙的公司要分家,想一个人把公司承包下来,急需钱用,所以八月份邀我入伙。合作资金是118000元(她当时是80000元接手,称后期断断续续投入好几万),于是我九月三号出资59000元与其签定了联营协议。由于是好同学关系,当时没有要求她出示其后期投资的票据,但慢慢发现店内所有资产远远不足118000元,且自我加入以来很少有月份是盈利的。请问:这是否属于欺骗?另合同不满一年我是否可以退出?
  
2006/4/18 18:58: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你与你同学之间属于个人合伙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由合伙合同确定。如果你所讲的情况存在,你的同学的行为属于欺诈,但你必须提供有关的证据。如你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在一年内你可以行使撤销权。合伙解散。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006/4/18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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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提醒你在证据方面要做充足,因为法院现在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原则上倾向于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对于变更或者撤销持谨慎的态度。
2006/4/19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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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华云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4426108-506
谢谢律师的回复! 我手头上有证据证明我的同学在我入伙前只投入不到9万元,但入伙时出于对她的信任,没有要求她对自己声称的总投入为118000元留下书面证据,请问这样在证据方面是否充足呢?谢谢!
2006/4/19 1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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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已祥细回复,可查看.
2006/4/20 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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