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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这钱是不是要还给我们

咨询发布者:liudahua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你好!我是一名国企的员工,5年前由于单位效益不好,领导决定只发90%的工资,今年由于城市改造,原属我们企业的一块地被政府征用,政府一次性补给我们企业200多万,现在企业有钱里,领导就打算买车,请问我们有权利要求企业补给我们这几年扣除的10%的工资吗?
2006/4/18 18:21: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任何企业都不能拖欠职工工资,企业在特别困难时期只给职工发放90 %的工资,还是情有可原。但企业既然有了钱,就应当补发职工工资。
2006/4/18 2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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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可以要求企业补发并予以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006/4/19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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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国有财产不等同于领导个人可自由支配。可向有关机关投诉、申诉、控告、反映等,亦可就拖欠工资事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直至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6/4/20 2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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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你们要求补发工资有依据,你们可以立即进入程序,提取劳动争议仲裁,如不受理或被驳回,即向法院提取诉讼.
2006/5/5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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