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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公伤认定有时间规定吗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一名政府公务员2005年出的交通意外,2006年年初出院,现在单位说公伤评定要到明年才有,今年不办了,工伤认定是必须在一年之内提出来。那么请问公伤认定有没有时间规定。
2006/12/23 18:04: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对于政府公务员并没有关于工伤的规定,一般都是由当地作出规定,建议督促单位尽快申报工伤。
2006/12/23 2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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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如果是实行的劳动合同管理制的行政单位,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是工伤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
2006/12/24 2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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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有的,请查阅如下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2、<<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 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4.《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1989]优字34号)
2006/12/25 1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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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公伤与工伤是不同的,前者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2006/12/25 2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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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内容: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评残对象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三年内申请评残的,有档案记载和确切证明,残情符合三等乙级(含三等乙级)以上,可予评定伤残等级;医疗终结三年后申请评残的,有档案记载或确切证明,残情符合二等乙级(含二等乙级)以上,可予补办评残手续。
2006/12/26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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