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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怀孕八个月领准生证是否要罚款?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律师您好,我的户口在益阳赫山区,老公的户口在广东惠州市,我于今年5月怀了BB,因老公工作忙,常常出差,我们于10月领取结婚证,我们都属于晚婚年龄,此为生育第一胎,前段时间委托家人在益阳赫山区办理准生证,被告之怀孕后结婚,且BB已有8个月,要罚款。
听说现在只要是生育前领准生证是不罚款的,不知道湖南现在的情况。另外如果确实要罚,额度是多少? 
2006/12/18 14:13: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罚款没有依据.
2006/12/18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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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不用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孕期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妊娠登记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免费向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发放生育证。
2006/12/18 1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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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不会罚款的,否则行政违法。
2006/12/18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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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谋煌律师
湖南省-邵阳市
电话:13007394008
不能罚款,如罚款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006/12/20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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