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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急需答复,我是否有权分得土地费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1976年出生(分有自己的一份土地)→读书其间(城镇扩建,土地征收,第一次征收的为我家田地,按村组现有人口,分得土地费)→进入国有厂矿企业工作(土地继续征收,因是国有企业职工,不于分得土地费)→企业体制改革下岗(土地再继续征收,因曾经是国有企业职工,不于分得土地费)!!!!请问我是否有权分得土地费!!! 
2006/12/6 13:48: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如你读书时,户口已农转非,城镇扩建\土地征收时,若你的户口已迁出,你不属该村集体的成员,则你无权分得相关补偿安置费.
2006/12/6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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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已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权享有。
2006/12/7 2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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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谋煌律师
湖南省-邵阳市
电话:13007394008
你无权分得土地补偿款。
2006/12/10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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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耀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3)8820418 882042
户口迁出并且没承包土地,不能获得补偿.
2007/3/2 2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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