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这笔代理费该不该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律师您好:我是一私企业主,从事贸易十几年。为方便处理生意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五年前聘请一名专业律师担任我法律顾问,当初签定的聘请合同中约定:每年固定给付律师费3000元,诉讼标的超过三万元的案件,另办委托按规定另行收费。几年来双方合作一直都比较愉快,期间他为我代理过四起诉讼标的超过三万元难度较小的案件,每次出具委托书并没提及代理费用问题,也未就代理费的事签订合同,而且他也从未要提及此事。今年合同到期,双方解除合作关系。他却突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上述四起案件的代理费,按他的计算金额还很大。请问,我该如何应对?(我是否可以认为他此前已自动放弃索要代理费的权力?如果要付,为什么不第一次就提出来呢?现以何种标准计算?)谢谢!
2006/10/25 16:49: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从你所述情况看来,不能认为是权利的主动放弃,但似乎可以认为是一种合同在实际履行中的变更。当然,是否是一种变更肯定会有很大的争议,这就要具体分析实际履行的整个过程了。
2006/10/25 21:24: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既已约定,双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主张权利。
2006/10/25 22:43: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律师主张案件代理费有合同依据,数额应按政府不同时期的文件规定计算.
2006/10/26 8:59: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