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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政府的这种做法对吗?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我是一名老师!由于我的姐姐违反计划生育外逃,在2006年4月10日教育局受中方县政府委托下达通知,刚好是高三高考紧张而有关键性的阶段,要求我暂停教学工作,去乡政府协助计生员找姐,我向政府和教育局有关要员求情说:“等高考完后,我再去乡协助工作不迟,我认为这一走,可能对不起学生、学生家长、及学校的希望!”可他们的态度相当的坚决说“不行,必须得下乡协助工作去,直到找到我姐为止!”没办法得去,这一去就是六个月,但一无所获[其实我们也不知我姐的去向]。9月开学了,我抱着侥幸的心情在学校等通知能否上岗教学了,直到国庆节后还是没有回音,心凉了没希望!突然,10月18日校长电话通知要我回校上课,原因是学校学生人数多,能教学的老师少!称我们是学校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什么什么的,县政府要员同意了的!我一听火啦,我还没完成任务,怎么到给我评反啦!所以说:“要我回校上课可以,答应我两个要求,一是上课期间,不要再为我姐姐的事传上传下的,一会儿要你上课,一会儿又要你暂停工作协助去搞计划生育,(曾经有个老师同样的这事被来回折痛过五、六次)。二是要么认真执行政府文件,找到姐为止,再回校上课。当官的一听,说我和政府过不去,这样下去没好处!我说你们当官的把我们当宝搞,当垃圾。我求情没用,当官和当官的就一个电话就摆平,什么世道!!!!!?????????????现在是法制社会!还来株连政策,封建社会呀!!!!!!!!
2006/10/22 21:44: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政府的行为明显违法。
2006/10/22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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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政府部门应严格依法办事,对其违法行为,公民有权检举\申诉\控告,如有损失可主张要求赔偿.依法治国,需要全民的参与和推动.
2006/10/23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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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政府行为明显违法,不能搞株连政策,即使你姐姐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亦与你本人无关。
2006/10/24 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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